第一百二十三章 登州阿云案 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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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章登州阿云案(4)
  
  案件上报大理寺,大理寺将此案梳理一遍后判定阿云婚事无效,不必问斩,但其谋杀已伤,按律当绞。许遵不服,上书表示抗议。宋神宗对案件大致了解后决定支持大理寺的判决,但本着皇帝宽厚的宗旨,特下旨免其死罪。
  
  不料许遵仍继续上书,表示抗议,因为阿云免死不是因为他说的自首免罪,而是来自于皇帝的宽容,这是对他多年审案能力的质疑,他无法接受。于是案件转到刑部、审刑院进行商议,刑部、审刑院均支持大理寺的判决,认定阿云当处绞刑。
  
  就在案件争论不休的时候,许遵碰巧被任命到大理寺就职。此案还未最终宣判,侍御史怕许遵来到大理寺对此案有所干扰,于是上书要求暂停许遵大理寺之职的任命。
  
  许遵针对刑部和审刑院的意见再度上书抗议。宋神宗只得召集翰林院、中书门下、枢密院共同商议此事。宰相、枢密使,翰林学士、知制诰等大大小小的官员针对此事各抒己见。至此,大理寺、刑部、审刑院、翰林院、中书门下、枢密院五个部门以及一些相关部门的所有官员全部参与到此案中来,规模之大前所未有,一时间轰动朝野上下。
  
  文彦博、吕公弼、司马光、唐介等人认为阿云被抓捕后才承认,不能算自首,按律当绞。王安石、陈升之、韩绛等人认为阿云算自首,应判流放。到底应被判绞刑还是流放,一生一死千差万别,大家争得面红耳赤也没争出个结果。于是,登州阿云案从案发的治平四年一直拖到熙宁元年七月。
  
  一天,宋神宗传召分别代表两派不同意见的王安石、司马光前来商议此案,希望尽早将其平息。
  
  两人行礼后,宋神宗开门见山地说道:“阿云案持续了一年,悬而未决,两位卿家觉得应当如何判决?”
  
  司马光道:“臣以为阿云谋杀已伤,应判绞刑。”
  
  王安石看了眼司马光,道:“阿云按问即承,应免所因之罪,按伤害论,判流放。”
  
  司马光当即驳斥道:“她已经被抓捕到衙门才坦白,岂能算自首?”
  
  王安石道:“还未升堂审案,她便承认就是自首。”
  
  司马光冷笑一声,道:“县尉先行盘问,与是否升堂审案有区别吗?她若真想自首,早就自首了,何必非等到衙役将其抓捕才自首,明明是怕被用刑才不得已招供,你这分明是混淆视听!”
  
  王安石生气道:“我哪有混淆视听!”
  
  两人说着说着便吵了起来。宋神宗见状急忙劝说道:“两位卿家说的都有道理,朕以为……”刚说到此处,司马光、王安石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,望向宋神宗。宋神宗停顿片刻,道,“朕以为阿云也并非罪大恶极,不如就免其一死,判流放算了。”
  
  司马光当即反驳道:“官家不可!”
  
  “为何不可?”宋神宗问道。
  
  司马光拱手道:“如果阿云因为韦阿大有恶逆之罪而杀她,那还能容忍,但如今她仅因为夫君相貌丑陋而欲谋杀之,有悖于礼!官家若是宽容了她,这不是助长不良风气么!”
  
  王安石道:“君实此言过矣,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案子,何来风气之说?”(司马光,字君实)
  
  司马光直视王安石,反问道:“这是一个小小的案子吗?此案经过数月审议,中书门下、枢密院、翰林、刑部、大理寺、审刑院等大大小小的官员都牵扯其中,人数之多前所未有。官家的判决早已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案件,而是涉及我大宋律法。之所以有死刑,就是为了让那些十恶不赦之人有所忌惮。一旦此案开了先例,杀人不用偿命,后人皆效仿之,怎么办?”说着对宋神宗道,“官家宽厚,对于犯妇难免心生恻隐,若是登州刚将此案上报朝廷,并未惊动四方,官家皇恩浩荡,赦免于她,臣无异议,但此事牵扯甚广,必须秉公执法,以正纲纪,还望官家三思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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